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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现在越来越觉得

少年犯也需要不能那么轻了

记得在13-14岁前我还为法律的宽松而高兴,因为这样能趁着年龄不到除掉社会一些败类,(因为12岁左右看了个了解到了,正当防卫,无限防卫,年纪等各种知识)

后面到了高中还是大学就明白了

回想起那个想着14岁前的自己,挺可笑,一直等待时机,最后到13岁生日的前一上学在南站家门口拐弯处,想着完了,明就14岁了,真要动手只能今行动了。

愚蠢且幼稚啊

无论出于什么目的都不行

之前应该也的从头考虑应该是造成多大伤害,就承担多少责任。

最早学的时候也是

5年级一节数学课之前,我和我前排的马阳

发生矛盾,打起来了于是他世界上要是没法律打死你了

不过也孩子之间也只是那种只动手的回合制那种打哈哈

俞老师来了就制止了都坐下上课了

所以出于那时期的孩子本身就楞头,如果再加上没法律约束,反而就更加肆无忌惮了,必须不断提醒,警示。

当时初中警察在大教室上普法课的时候也是,他14岁前没刑事责任啥的,同学就开玩笑干掉你啥的

方式有误,只有惩罚的,负面的,严厉的。

人基础择优负面的话就会本能避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