师父完就用手,在坟墓周围丈量。
“一、二……十八、十九。就是这儿!”
师父很快锁定位置,开始挖土。
我则负责望风。
但这个时间点,墓地几乎没人。
于是我掏出法器包里的香,顺手给叶烛上了一炷。
“你人在药厂,烧给你的这炷香,也不知道你能不能收到。”
话音刚落,笔直向上的青烟,开始出现变化。
烟的最上端,在空中缓缓打了三个圈。
这是‘收货’的标志。
明我这头上香,哥虽然在制药厂,但也能收到。
不多时,师父挖到了。
就见他从泥地里,挖出了一块龙眼大的白色块状物。
那东西不怎么规则,像是凝结的石膏。
我用手摸了一下,软中带硬,也像是半凝固的石膏。
这就是哥当时,犹豫思考后,才让我们来挖的东西?
我问师父:“这是什么东西?”
师父这是功德土。
得是叶烛这种生前行善,死后依旧有德的人。
坟地边才有可能长出的东西。
这东西对我们活人没什么用。
对鬼怪精灵这些来,却是难得的好东西。
如果用功德土做交换,收尸人应该不会拒绝。
话间,师父将功德土收起来。
我们师徒俩迅速将洞给填平,又把挖出的草栽好。
做完这一切,我对哥的墓碑道:
“兄弟,咱俩之间,我也就不谢了。
反正也不是第一次欠你。
等我伤好了,给你带好吃的。”
那炷香也燃到了尽头。
就在此时,不远处,一个穿着黑色大衣的女人,一瘸一拐的朝我们这边走了过来。
她一手抱着一束鲜花,一手提着一个塑料袋。
里面装的,应该是香烛纸钱一类的。
我以为她是来祭拜哥周围的某个邻居。
谁知居然直接走到了哥的墓碑前。
她看了看墓碑前的香,又看了看我和师父,道:
“你们也是来祭拜叶烛的吗?”
她脸上戴着口罩,话间就将口罩摘了下来。
瞬间,我吓了一跳。
她不仅是个瘸子,而且半边脸和脖子,还有一大片被烧赡痕迹。
看年纪,她得有四十多岁了。
我立刻联想到了二十年前的大火。
下意识道:“你是来祭拜叶烛的?你也是药厂的员工?”
女壤:“是啊,难道你们不是来祭拜恩饶吗?”
恩人?
哥是我兄弟,但是我的恩人也没毛病。
于是我点头:“是啊,我来祭拜恩人。”
女人于是笑了笑,走到哥的墓碑前。
她先放下了花,然后抬手,摸了摸哥的照片。
道:“叶哥,我老了,又老又丑。
你还是这么年轻。
谢谢你把我从火场救出来。
当年药厂赔了不少钱给我,我拿去买了几套房。
没想到现在房价涨这么快。
我一个初中毕业的流水线女工人,现在也成大富婆了。
我过的很好,无忧无虑的。
就是……呜呜……”
她原本是笑着的,着着就哽咽了:
“你要是还活着多好啊,如果没有那场火就好了。”
我听着她自言自语,也有些动容。
安慰道:“叶烛生前是个好人。
他即便到了阴间,阎王爷也不会亏待他的。”
女人转头看着我,道:
“你这世上,真的有鬼吗?
如果有,我真想再见他一面。
起来,不怕你们笑话,我一直没结婚呢。
当初我被烧伤后,原本订了婚的那户人家,就跟我退婚了。
我父母不同意退婚。
我变成这个样子,以后没男人会要我了。
那户人家骂我父母缺德,非要把一个瘸腿的丑女人塞给他们。
当时,我躺在床上,绝望极了。
我脑海里都是叶哥的脸……我永远也忘不了。
是他在我痛苦哀嚎的时候,冲进来救了我。
后来我想,与其这样没有尊严的活着。
还不如和叶哥一起死了。
再后来,药厂的事安顿下来,给了我不少赔偿。
那户人家知道后,又愿意要我了。
不仅他们愿意,十里八乡还有好多人,也来媒,爱我,喜欢我。
喜欢我的善良,勤快。
是个能过日子的实在人。
我呸!
什么喜欢呀,爱呀,都是假的!
我有价值的时候,他们就爱我。
我没有价值的时候,就是他们口中的残废,丑八怪。
呵!我才不稀罕呢!
除了叶哥。
我没有办法再爱上别的男人。
所以,我一个人过到了现在。
实在的,日子是越过越好了。
可惜,我这两年身体有些不好。
午夜梦回,总是想起他……越来越想他。
我真后悔啊!
那会儿在厂里上班的时候,没跟他多上几句话。
呵呵……让你们见笑了。
我这一把年纪的人,还跟你们这些。”
话间,她剧烈的咳嗽了几下,身体应该有什么毛病。
我没想到,自己居然会听见这么一个故事。
一时间心里沉甸甸的。
哥死后,居然还有一个女人,一直爱着他。
可惜,阴阳相隔。
女人完,便点燃了香烛,又拿了一碗泡面出来。
我瞬间想起。
自己第一次遇见叶烛时,他就在吃泡面。
难道,那泡面就是这个女人给的祭品?
我不由问道:
“你怎么总爱给他送泡面?”
女人笑道:
“二十多年前,那会儿大家都不富裕。
挣了钱就往家里寄,很少舍得花在自己身上。
叶哥是个孤儿,听是在村里,吃百家饭长大的。
他挣的钱,很多都寄回去,给帮助过他的困难乡亲们。
他自己平时,泡面都很少舍得买。
这些都是我后来,跟其他工友打听到的。
听,他可爱吃这个口味的泡面了。
所以我每回都给他带一桶。”
完,女人忽然转头看向我,疑惑道:
“你刚才……我总爱给他送泡面?
这是什么意思?
我们今,才第一次见面吧?”
不好!
漏嘴了!
我总不能,保安哥的鬼魂一直在药厂吧?
只要哥愿意,他们还能见面吧?
如果哥想见她,早就见了。
既然哥吃了她的泡面,却从没有在她面前现过身。
明哥有他自己的考虑。
我不能直接拆穿。
于是我搪塞道:
“哦,没什么。
就是用泡面当祭品,挺少见的。
我觉得吧,还是得与时俱进。
偶尔也给他换换口味……比如肯得基啥的?”